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0556-5225020 / 68626(内网)
部门职责: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维护单位的安全秩序。
二、开展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医院治安秩序,定期进行反恐演练和消防、治安安全防范知识培训。
三、负责医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宣传和组织职工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好医院正常工作和医疗秩序。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范和监督,完善三防建设,确保全年无重大治安、消防责任事故发生。
五、负责职工和流动人员户籍管理,加强对实习、规培生和辞职人员的户籍管控工作,协助派出所做好职工的户籍管理工作。
六、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同相关科室做好院内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七、及时调解处理院内的治安纠纷,维护院内的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八、开展院内防火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九、负责院内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严禁社会营运车辆在院内停放,严把物品出门关,杜绝小商小贩在院内叫卖,摆摊设点。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