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
刘伟
联系方式:0556-5225081 / 68921(内网)
部门职责:
一、在院党委、院长领导下,根据相关政策、法律、规章制度和医院发展的需求,组织协调全院各临床科室正常有序开展业务、督促医疗服务的实施,履行医疗管理职责。
二、根据医疗需要制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临床、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三、负责各类医务人员执业准入,全院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处方权授予和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临床科主任考核、住院总医师考核管理。
四、负责临床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母婴保健技术准入、三新项目准入、临床路径建设,组织临床医务人员“三基”考试。
五、对全院各科室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进行管理,对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临床路径、合理用血等专项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安全。
六、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主要包括:重大抢救的实施、疑难病例讨论、各类会诊安排、大手术讨论和审批、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对口帮扶、对口支援等。
七、对医疗核心制度进行培训,组织实施及督导检查。
八、组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抗洪救灾、抗震、重大疫情的救援工作。
九、配合开展医德医风相关培训,协助行风投诉事件的调查处理。主持参与各种医疗纠纷讨论,并做好相应记录。
十、根据病案质量管理办法,做好病案书写及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环节、终末医疗质量检查。
十一、牵头完成国家、安徽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关指标填报工作。
十二、组织进行职业病诊断及保外就医工作。
十三、协助相关部门开发医务信息化管理系统。
十四、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督查。协调有关科室完成援藏、援疆、医疗保障、义诊、癌症早筛等政府指令性医疗任务。
十五、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牵头落实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