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院东院区玻璃更换比价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位置 |
尺寸 |
材质 |
数量 |
图片 |
备注 |
1 |
电瓶车充电桩桩顶(高压氧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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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白玻 钢化夹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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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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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开孔 6个,开孔尺寸须现场测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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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白玻 钢化夹胶 |
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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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门诊大厅顶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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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F绿6+12+6)+6钢化夹胶,总厚度3cm |
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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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六中包子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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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F绿中空钢化6+12+6 |
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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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儿童医院7层 电梯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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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夹胶 防火玻璃 |
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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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医技楼4层眼科 7诊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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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F绿中空钢化6+12+6 |
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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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医技楼2层 彩超室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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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F绿中空钢化6+12+6 |
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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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玻璃尺寸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
1、工期:成交后15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毕。每逾期一天罚款1000元,直接从项目款中扣除。严重影响采购方工作正常运行的,采购方有权扣除全部项目款,并追究相关责任。
2、成交方所选用的玻璃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装之后的玻璃色泽与原玻璃一致,并保证整体平整度。
3、施工过程中所需一切材料和工具均由成交方自行提供,如玻璃、玻璃胶、脚手架、保护性拆除防护措施等。
4、施工过程中,成交方工作人员须无条件听从采购方安排。施工前在作业区域影响范围设置防护区域,并有专人防护,门诊大厅顶面玻璃拆除时须在地面铺设软布,现场放置防护指示牌和警戒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
5、施工过程不得损坏采购方其它设施设备及建筑物,如有损坏由成交方负责赔偿或修复。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成交方自行承担,采购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本项目为“包干价”采购,投报价格包含尺寸丈量、人工、材料、辅材、开孔、运输、安装、拆除、垃圾清运、税费、保险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报。
7、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施工款。此项目的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成交方承担责任并无偿修理或赔偿损失。
二、资质要求
1、投报单位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实际施工能力,意向投报方请自行踏勘现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在我院无不良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投报。
3、报名时需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密封的报价函。以上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三、投报时间
自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以最低价方式确定成交方。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安庆市天柱山东路87号市立医院总务科,行政楼7楼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56-5251020
安庆市立医院
2022年8月3日
安庆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