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根据《关于相关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宜医保秘〔2022〕37号)的文件要求,经安庆市医疗保障局价格备案,同意我院开展“妊娠期补体因子D子痫前期测定”等十项医疗服务项目并自主制定试行价格(见附件),试行期两年,现将试行价格进行公示。 附件:安庆市立医院自主制定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示一览表
安庆市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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