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院东院区中央空调移机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庆市立医院东院区中央空调移机比价项目
二、项目参数:
1、项目内容:将东院区病房楼A座负一层过道大厅3台嵌入式室内天井机拆装至病房楼A座负一层碎石机房,3台室内机制冷量分别为:2800W、7100W、9000W,室外机不动。
2、所需材料: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数量 |
1 |
分支器 |
Q03 |
1套 |
2 |
分支器 |
Q01 |
2套 |
3 |
铜管(含保温) |
Φ6mm |
5米 |
4 |
铜管(含保温) |
Φ10mm |
42米 |
5 |
铜管(含保温) |
Φ16mm |
5米 |
6 |
铜管(含保温) |
Φ19mm |
32米 |
7 |
R410冷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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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公斤 |
8 |
屏蔽线 |
3*0.75 |
40米 |
9 |
PVC给水管(含保温) |
Φ25mm |
40米 |
10 |
丝杆 |
Φ8mm |
18套 |
11 |
开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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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 |
12 |
三台内机电源线安装敷设(含16A漏保一只) |
1.5mm2 |
约90米 |
13 |
调试、辅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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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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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材料目录仅供参考,投报人需现场踏勘,根据现场需求如实报价。确认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现场不熟悉、不完全了解等任何原因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
3、本项目为“包干价”采购,投报价包含所有配件、材料、人工、调试、辅材、税费、运输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等一切应有费用。
4、成交人在现场改造过程中,需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如造成采购方设备设施损坏、人身伤害(包括成交方施工人员等)等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方承担。成交方需负责损坏的设备设施维修、更换以及人员伤害的所有经济及法律等所有责任。
5、工期要求:成交方于成交后3日内将所有改造项目完成,及时清扫现场垃圾,并运行调试结束。
6、质保要求:所有涉及的改造内容,免费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空调故障、异常运行、管道漏水等一切维修均由成交方承担。如成交方拒不执行采购方报修及质保要求,采购方将成交方纳入企业招采黑名单,禁止成交方参与采购方任何招采项目投报。
7、验收:空调拆装调试并运行正常,由总务科组织项目验收。
8、费用支付:经总务科验收合格后根据最终成交价予以结算。
三、资质要求
1、投报单位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含有中央空调安装、维修的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在我院无不良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投报。
3、投报方自行踏勘现场,并负责在勘察现场和改造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报名时需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资格(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人投报的需带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密封的报价函。以上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四、投报时间
自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以最低价方式确定成交方。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安庆市天柱山东路87号市立医院总务科,行政楼7楼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56-5251020
安庆市立医院
2022年3月22日
安庆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