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南院区孝肃路门面房拟对外招租,现公开进行价格论证,为后期公开招租提供依据,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租条件及要求:
1、门面房建筑面积15.3㎡。
2、不得改变现有房屋的结构,不得在外墙做任何经营性广告,室内进行二次装饰须经院方同意。
3、经营范围须征求院方同意(原则上只能经营日用品、小百货),不得在门面房内经营药品、医疗设备、保健品、餐饮、娱乐、美容、美发、游戏机、桌球、废品回收、摩托车修理等,更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4、要保证院方良好的诊疗环境,门前货物摆放不得超过滴水线,保证门面房前环境整洁,门面房内不得安装喇叭等超大噪音设备。
5、门面房内不得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经营者应合法经营,相关证照自行办理。
7、按院方支付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的标准按月缴纳水、电费。
二、招租期限:叁年
三、报名要求:投报人自行踏勘现场,报名时携带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明、论证的价格(按年租金报价)。
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地点:安庆市立医院南院区行政办公楼五楼总务科1(人民路352号)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老师 0556-5223807
安庆市立医院
2021年12月31日
安庆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