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北院区住院患者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我院北院区将现有一间房屋对外招租采购,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庆市立医院北院区房屋招租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不得改变现有房屋的结构,不得在外墙做任何经营性广告,室内进行二次装饰须经院方同意。
2、经营范围须征求采购方同意(原则上只能经营日用品、小百货),不得在门面房内经营药品、医疗设备、保健品、餐饮、娱乐、美容、美发、游戏机、桌球、废品回收、摩托车修理等,更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3、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所售同种商品价格市场价。
4、要保证院方良好的诊疗环境,门前货物摆放不得超过窗口线,保证房屋周边环境整洁,房屋内不得安装喇叭等超大噪音设备。
5、房屋内不得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经营者应合法经营,相关证照自行办理。
7、按供电公司、供水集团的标准按月缴纳水、电费。
三、投报人资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我院无不良记录。
2、具有承租能力和相关营业执照。
四、项目期限
叁年。
五、投报要求
1、投报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报人应认真对本项目招租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项目环境和影响等因素,做出理性的判断和估价。成交签订合同后投报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减少租赁费用的要求。
2、投报文件一正四副,需包括投报函、租赁报价表诚信投报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等。
六、租金缴纳
租金按季度交付,首次租金交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后按每季度的前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三个工作日内未缴纳的每天按年租金的0.5%缴纳滞纳金,超过15个工作日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七、安全责任
成交方租赁和经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方负责,采购方不付任何连带责任。
八、投标时间
2021年11月22日发采购文件,11月26日下午5:00截止投报,采用最高价成交方式评比,确定成交人。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石塘湖路61号安庆市立医院北院区综合办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56-5836970
安庆市立医院
2021年11月22日
安庆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