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4-07-01 浏览:3658次
为合理利用优势医疗资源,满足患者不同层次医疗需求。根据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同意安庆市立医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的批复》(卫规财〔2024〕109号)文件,同意我院在东院区病房楼C座第二层至第十二层,开设四十一间特需病房,同时结合实际,并参照周边地市特需病房服务价格水平,自主确定特需病房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现将价格进行公示。
安庆市立医院
2024年7月1日
安庆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