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5665次
二、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
1、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参照执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61号文件,取消慢病门诊用药目录。参保慢特病患者门诊费用报销不再受《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限制,门诊使用符合病情需要的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2、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1)职工医保慢特病起付线为 500 元;(2)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起付线为 400 元,特殊病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 1 次起付线,最高不超过 700 元,同时患有慢性病与特殊病的,年度内计一次起付线,最低不少于 400 元,最高不超过 700 元。同时认定有两种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报销限额在最高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 1500 元,患三种及以上慢特病的,再增加 1000 元。同时患有慢性病和特殊病的,医药费用分别按照相应慢特病病种政策报销。
三、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
安庆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