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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庆市立医院自主制定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示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2769次     

  根据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安庆市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同意制定互联网(远程)诊察费试行价格的批复》(宜医保秘﹝2021﹞20号)文件,同意我院开展“互联网(远程)诊察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并自主制定试行价格,现将试行价格进行公示。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试行价格

说明

项目来源

1

AAAA0006

互联网(远 程)诊察费

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其执业医师通过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平台,直接向患者提供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诊疗服务。包括在线询问病史、听取患者主诉,查看影像、超声、心电等医疗图文信息,记录病情,提供治疗方案或开具处方等。

 

5.00

 

安徽省第十二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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