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5839次
根据《2020年安庆市立医院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岗位需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适用型专业技术人员,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老年病科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内科专业(呼吸方向),主治及以上职称;
神经外科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神经外科专业(神经脊柱优先),主治及以上职称;
耳鼻喉科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耳鼻咽喉科专业,主治及以上职称。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岗位工作。
(二)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要求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且满3年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三)年龄要求
1.副主任医师(三级医院)及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主治医师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满5年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37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安庆市城区医疗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安庆市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缴费: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于2020年8月20日至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到安庆市立医院新院区(安庆市天柱山东路87号)后勤综合楼11楼人事科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核验后退还,复印件1份医院留存):(1)个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4)执业医师证书;(5)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
缴费信息:开户名:安庆市立医院
账 号:1309004109024905944
开户行:工行(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支行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场时,均需佩戴口罩,扫健康码为绿码(请考生事先申请好备用),体温检测正常。高风险地区报考人员提供8月13日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单。
(四)面试考核:
适用型专业技术人员直接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定于8月25号上午8:00,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按成绩择优录取;同一岗位报考比例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五)考察、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皖人社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立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一经聘用即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医院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并享受五险一金。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本公告由安庆市立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5223905(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6-5223613(监察室)
安庆市立医院
2020年8月17日
安庆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