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23 浏览:12487次
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件2):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安庆市城区医疗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8:30—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本部行政楼七楼小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自行打印填写的报名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现场提交),另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级及以上需要二甲及以上医院3年以上工作证明、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招聘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
1、19010(岗位代码)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2、19011、19012(岗位代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按考试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二)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为确保招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医院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进行考核。
五、待遇及其它事项: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同类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庆市立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5223905。
附件1:2019年招聘3人工作人员报名表
/uploadfile/attached/file/20190823/20190823112801_38567.doc
附件2:2019年招聘3人工作人员岗位表
/uploadfile/attached/file/20190823/20190823112811_30729.xlsx
安庆市立医院
2019年8月23日
安庆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