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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医院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朱晓佳     发布时间:2017-09-26     浏览:2699次     一审:张冰 二审:柯正 三审:朱娟

 

  近日,从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获悉,安庆市立医院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安庆市立医院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医院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医疗质量和推动医院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事关医院发展的大局,与其他工作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虚功实做、彰显特色、铸造品牌、重在建设,把文明创建作为提升医院综合实力的全局性工作来抓,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院医护员工文明素养,为高水平医院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安庆市立医院将以这次获得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新工作思路和载体,建立长效机制,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到医院综合改革之中,不断提升文明创建的软硬件建设,最大限度调动医护员工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文明创建科学化水平,奋力开创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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