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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须知

产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4-08-29     浏览:606次     


  注意事项:
  1、孕早期检查
  如自己发现有早孕的迹象12周前,挂妇产科门诊进行◎血、血色素、尿、血型检查◎肝功能、乙肝“两对半”检查◎弓形虫,巨细胞病毒、风湿病毒、疱疹病毒检测◎白带常规检查◎孕早期治疗、诊断◎治疗妇科或内科合并症◎口服叶酸片预防胎儿神经管发育畸形。
  2、孕中期检查
  孕中期指的是怀孕12周-28周,挂妇产科门诊进行◎葡萄糖耐量检查(怀孕4个月以后开始)检查◎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染色体甲胎球蛋白、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项目检查孕中期治疗◎治疗妊娠合并妊高症、糖尿病等内科疾病◎补铁预防或治疗贫血◎补铁预防或治疗胎儿先天缺钙或补充孕妇需要量。
  3、孕晚期检查
  孕晚期:指怀孕28周-足月(40周)◎血、血色素、尿常规检查◎B超◎胎儿监护◎胆苷酸测定孕晚期治疗◎治疗和预防孕晚期内科合并症◎补铁预防或治疗贫血◎补钙预防或治疗胎儿缺钙或孕妇需要量◎孕晚期(28周末-足月40周)生活与医疗保健重点提示◎孕28周-36周每2周产检一次;孕36周以后每一周产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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