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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庆市立医院自主制定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示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1972次     

  为促进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满足患者医疗需要。根据安徽省第六批及第十三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通知的要求,参照本市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已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经安庆市医疗保障局价格备案,同意我院开展“异常凝血酶原(PIVKA-II)测定”等8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并自主制定试行价格(见附件),试行期两年,现将试行价格进行公示。

  附件:安庆市立医院自主制定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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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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