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1496次
因临床业务需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现对一批核医学科诊疗药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此次对不满足招标条件的共15个品种进行第三次挂网(因报价公司未满三家),欢迎符合条件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包号 |
名称 |
|
3 |
碘【131I】化钠 |
Na131I |
4 |
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 |
TT3 |
5 |
总甲状腺素 |
TT4 |
6 |
促甲状腺素受体自身抗体 |
TRAb |
7 |
甲状腺球蛋白/甲状腺微粒体抗体 |
TGAb/TMAb |
8 |
高灵敏促甲状腺激素 |
sTSH |
9 |
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 |
FT3 |
10 |
游离甲状腺素 |
FT4 |
11 |
胰岛素 |
Ins |
12 |
C—肽 |
CP |
13 |
胰岛素抗体 |
anti-Ins |
14 |
雌三醇 |
E3 |
15 |
生长激素 |
GH |
16 |
β2—微球蛋白 |
β2-MG |
19 |
碘[125I]密封籽源 |
碘-125籽源 |
二、投报人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固定营业场所。
2、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放射性药品经营;
3、 投标人须具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第17个品种除外);
5、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药品的产品注册证;
6、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的道路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品的运输;第1、2、3项品种须提供放射性药品运输许可证明材料。(第17个品种除外)
7、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8、 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
9、至少提供3家使用投标产品的三甲医院名单。
10、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
11、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及其它第二项下要求的证件(正、副本)
2、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附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3份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使用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购货单位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5、投报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日期
挂网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采购文件
报名现场自带优盘拷取。
六、报名地点
安庆市立医院东院区西药库
七、评审
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安庆市天柱山东路87号新院区后勤综合楼11楼会议室
电话:0556-5506121,0556-5200600
联系人:段俊 潘斌
附件:项目内容及技术参数
安庆市立医院
2021年10月15日
安庆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