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资讯 > 医药博览
医药博览

大众合理用药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07-01-02     浏览:5022次     

1、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能治病但也能产生有害的反应,我们把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叫药品不良反应。
    《健康报》曾经发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最新推算,我国每年因药品不良反应住院的病人达250万;在住院病人中,每年约有19.2万人死于药品不良反应,药源性疾病的死亡人数竟是主要传染病死亡人数的10倍!且有逐年增长的趋势。我国已有多次教训深刻的药源性疾病事件,如有300多名银屑病患者服用乙双吗啉后发生急性白血病、肝癌等恶性肿瘤,其中白血病57例,死亡23例。80年代广泛使用的左旋咪唑打肠虫药引发儿童间质性脑炎200多例,死亡2例。治疗甲癣的药品里素劳(酮康唑)引发药源性肝损害34多例,死亡6例。
    此外,还有最近的鱼腥草撤市、亮菌甲素致肾衰、欣氟事件等等。
 
2、比较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都有哪些呢?
    药品不良反应包括的范围较广泛,一般常见的有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等几大类。例如阿托品具有解除胃肠道痉挛的止痛作用,同时也有抑制腺体分泌的作用。当我们用阿托品治疗胃肠绞痛时,所产生的口干就是副作用。副作用本来也是其药理作用的一部分,一般比较轻微,常见,但多为可逆性,可以通过适当调节剂量来减少。
    此外药品不良反应还包括后遗作用、特异质反应、三致反应(致癌、致畸形、致突变),依赖性(药品上瘾)等等。
    从发生机制上划分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分为A、B两型。A型不良反应是由于药品用量大,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可以预测,发生率高,但死亡率较低。如注射阿托品治疗胃肠绞痛时,所产生口干就是一例。B型不良反应则是与药品药理作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一般很难预测,发生率虽低,但死亡率高。这类反应又可分为药品异常性和个体异常性。前者由药品中的杂质分解产物、赋形剂、添加剂等引起,后者主要与病人的遗传因素有关,比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和反应停引起胎儿海豹样畸形均属于B型不良反应。
 
3、许多人治病时,喜欢把好几种药放在一起吃,这样好不好?
    有些人病情复杂,需要同时服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品,这种合并用药有时也能达到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目的,但是国内外许多调查的结果表明,合并用药的品种数越多,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越高,应该引起重视。除非医生认为确属病情需要,应该尽量避免合并用药。
    中药、西药联用,有时能起到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目的,但是有时候合并用药不一定能提高疗效,反而会增加不良反应,这里面的情况非常复杂,应充分听取医生的意见,谨慎使用。
 
4、除已知的有毒中草药外,一般的中草药没有什么毒性,多服一些没问题。这种说法对吗?
    过去很多人认为中药的毒副作用比较小,甚至还有人认为中药没有毒副作用。但实际上,近来中药毒副作用问题已屡见不鲜。
    2000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成立后,对上市五年内的药品作重点监测,发现中药注射制剂的不良反应最多,鱼腥草注射液赫然在列。2003年8月,该中心就发现鱼腥草注射液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并在第四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对这一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提醒医务人员在临床应用时,务必加强用药监护,严格按照药品适应症范围使用,对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性体质的患者应避免使用,静脉滴注时不应与其他药品混合使用,并避免快速输注。但此后,各地仍有大量不良反应出现,今年2月,浙江省东阳县一4岁女孩因注射鱼腥草注射液而重度昏迷,至今依旧生命垂危;4月,北京市药监局发布的监测通报显示,鱼腥草注射剂引起5例严重药品不良反应,2例死亡;同月,湖北汉阳一3岁小孩在静脉滴注鱼腥草注射液后死亡。2005年12月,我省报告的第三季度289例中药制剂不良反应报告中,由鱼腥草注射液引起不良反应位于前列。2006年1~6月,我市亦有2例因使用鱼腥草注射液引起过敏性休克的报道。特别是今年以来,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频率进一步增加,报告明显增多,引起了国家药监局的关注。6月1日,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通告,暂停使用和审批7类与此相关的注射液(剂),分别是鱼腥草注射液、新鱼腥草素钠氯化钠注射液、新鱼腥草素钠注射液、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复方蒲公英注射液、炎毒清注射液、鱼金注射液,后三种均为含鱼腥草的复方注射剂。
    其实鱼腥草是主要用来治疗肺炎、呼吸道感染等疾病的一种传统的,使用效果非常好的药品,在四川和云南,甚至作为蔬菜食用。但是在提取生产制备中药注射液的过程中,受技术限制,植物蛋白无法取尽,容易造成过敏反应。天然鱼

安庆市立医院

东院区(院本部):安庆市宜秀区天柱山东路87号
南院区(人民路院区):安庆市迎江区人民路352号
北院区(市传染病医院):安庆市宜秀区石塘湖路61号
邮 箱:aqslyy@163.com   邮 编:246003
  电话:0556-5223968 (上班时间)  0556-5225045 (非上班时间)
  电话:0556-5222217 (上班时间)  0556-5223910 (非上班时间)
  电话:0556-5836970 
皖ICP备16019254号-1 本站访问量统计:
主办:安庆市立医院办公室 技术维护:众和网络

皖公网安备 34080202000088号